關于開展2009年度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
評標專家名冊增補工作的通知
各省轄市建設局(建委):
根據《江蘇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招標投標評標專家名冊管理辦法》(以下簡稱《專家名冊管理辦法》),結合實際工作需要,決定對我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評標專家名冊進行增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請各市嚴格按照《專家名冊管理辦法》有關規定開展增補工作,擬聘評標專家資格條件、申報程序、培訓要求等按照《專家名冊管理辦法》的有關條款執行。各市應認真審核擬聘專家申報的專業,原則上申報專業不得超過3個,且與申報人所從事主要工作相一致。
二、申報人員須提供身份證、學歷(學位)證書、職稱證書、執業資格證書及相應工作經歷業績證明等材料的復印件作為附件材料,并與其填寫的登記表裝訂在一起。上述復印件應當與原件核對一致,復印件上應加蓋“原件已核”印章并由核對人簽字確認。
評標專家登記表中的“評標專家編號”按照評標專家增聘申報匯總表中的序號填寫。
三、本次增補評標專家需要上報的材料包括:評標專家登記表及附件材料、評標專家增聘申報匯總表(EXCEL表格)、擬聘評標專家培訓計劃。其中評標專家登記表及附件材料應當按照申報匯總表中編號順序整理上報。
評標專家增聘申報匯總表中考核成績一欄內容,在專家考核結束后另行報送。
四、考核結束后,各市應當將考核合格的擬聘專家信息錄入“江蘇省建設工程招投標監管系統”,并提交省招標辦復審。
五、請各市按照本通知附件的格式,認真填寫評標專家增聘申報匯總表,嚴格把好初審關。3月31日前將有關材料報省招標辦,4月30日前完成培訓、考核、數據錄入和成績上報工作。
二○○九年二月十八日